[开发区]中国(亦庄)智能网联汽车科技周公开招标公告
2024-05-14项目概况
中国(亦庄)智能网联汽车科技周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6-04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8-JH001-XM001
项目名称:中国(亦庄)智能网联汽车科技周
预算金额:9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9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01 | 中国(亦庄)智能网联汽车科技周 | 920 | 1项 | 为响应落实2024年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建设任务清单中对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的要求,以及北京市政府对充分发挥北京优势发展新质生产力等相关工作任务部署,基于北京市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建设成果,计划举办2024中国(亦庄)智能网联汽车科技周,围绕智能网联汽车技术与生态策划高端峰会、技术论坛、成果展示等系列活动,聚集行业顶尖专家、企业、科技工作者,围绕“车路云一体化”智能网联汽车在协同机制、政策制定、技术创新、城市应用示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思路进行讨论,展示高级别自动示范区建设成果、发布最新政策、宣贯产业优势,促进产业链供应链企业、人才、技术、产品、市场、投资等各方交流合作,推动产业技术规模化应用和生态可持续发展,助力打造北京标杆。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2024年12月10日止。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本项目预留中小企业份额:368万元,占总金额40.00%(其中预留小微企业份额:257.6万元,占预留中小企业份额70.00%)。预留中小微企业份额措施采用以联合投标体形式。
(1)投标人以独立供应商身份参加采购活动的,可以满足上述预留份额要求时,允许独立进行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承担的部分应至少达到上述预留中小微企业份额比例。组成联合体的中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5-15 至 2024-05-21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6-04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0号亦城国际中心A座9层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
1.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4《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1.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1.6《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
1.7《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
1.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9《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京财采购〔2021〕741号)
******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京财采购〔2021〕2163号)
******财政局关于持续深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改革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672号)
******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府采购文件示范文本(2023年版)》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1528号)。
2.本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采购方式(供应商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后的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提交至开标地点,现场投标),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采购流程要求。
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 010-******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
3.1办理CA认证证书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3.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办公室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朝林大厦
联系方式:杨冠楠,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枣园路19号1幢503室
联系方式:何江敏,******、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江敏
电 话: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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