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侧挂桶式垃圾收运车谈判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m
************026)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05月15日00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5月20日18时00分00秒
******有
******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第1包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第1包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1 | ******有限公司 | 28.5万元(人民币) | / | / |
2 | ******有限公司 | 29.25万元(人民币) | / | / |
3 | ******有限公司 | 32.4万元(人民币) | / | /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 |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有限公司 | / | / |
2 | ******有限公司 | / | / |
3 | ******有限公司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有限公司 | / |
2 | ******有限公司 | / |
3 | ******有限公司 | /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三、其他公示内容
******有限公司侧挂桶式垃圾收运车谈判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m
************026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有限公司
谈判时间:2024年5月1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评标室
成交候选人: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公示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
若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有质疑,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资料应包括: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质疑联系电话:0371-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5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耿老师
电话:0371-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东明路187号
联系人:何东宛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