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焦化厂现有除尘系统、卸灰点、非道路机械超低排放更新改造电动装载车等设备,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焦化厂现有除尘系统、卸灰点、非道路机械超低排放更新改造电动装载车等设备
2.2 采购编号:ZB******4E
2.3 招标范围:焦化厂现有除尘系统、卸灰点、非道路机械超低排放更新改造电动装载车等设备一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 交货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0日内交付,按需方通知发货。
2.5 交货地点:******有限公司(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要求
3.1 资质要求: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投标人财务报表或第三方审计报告(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3辆额定载重量5吨及以上同类电动装载机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4 信誉要求: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
3.5 诚信要求:
(1)******法院等9部委《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2)未被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阶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三区211-218室)。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件获取,邮件获取招标文件的缴纳费用账户(非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银行南宁东葛支行
银行账号:8113 0010 1370 0157 972
4.4 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材料有:
(1)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2)获取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获取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现场缴费的无须提供);
(4)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表(参考格式如下,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无须提供)。
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表(格式)
一、项目信息 |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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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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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信息 | |||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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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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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文件的汇款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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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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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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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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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格式仅供参考,但要求其提供的信息必须包含,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完整有效材料或未提供有效收件人联系方式的,不予办理获取手续;因此造成投标人无法按时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供的材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资格最终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
4.5 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投标人携带本公告4.4条款要求的材料按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现场进行获取。
(2)邮件获取:投标人将本公告4.4条款要求的材料按上述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邮件(邮件主题:焦化厂现有除尘系统、卸灰点、非道路机械超低排放更新改造电动装载车等设备获取招标文件资料)将本公告4.4条款要求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本公告4.4条款要求的全部材料后 2 日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
注:当日下午5时后收到邮件的视为下一日收到。为核实投标人邮件获取招标文件是否成功,请投标人在发送电子邮件后致电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以确认情况。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6日上午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大楼六楼602会议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现场文件递交或邮寄文件递交。
(1)现场文件递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半个小时内出示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在本公告5.2条款要求的地点现场送达投标文件。
(2)邮寄文件递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通过EMS或顺丰速运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将投标文件送达至******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三区211-218室);并且投标人须盖章签署《邮寄投标文件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扫描件优先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原件(无须密封)同投标文件一并送达******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三区211-218室)。
5.4 投标人通过邮寄文件递交的,请在快递上注明投标人名称和采购编号,并且应预留邮寄投标文件行程的足够时间,其送达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签收的时间为准。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递交投标文件出示的材料不全或无效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六、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柳钢电子采招平台(******:******集团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
电话:******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
联系人:尹工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三区211-218室
联系人:韦伟国、韦力
联系电话:0772-******、******
电子邮箱:******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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