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居住改造项目配套工程(临时用电)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居住改造项目配套工程(临时用电)
最高投标限价:34.046991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临时用电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建设地点:宝山区罗店镇,涉及光明村石东、石西、赵家东侧生产队 。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交付。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内;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为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
3.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2月12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8日,每天09:00~17:00(节假日除外)。
获取采购文件地点: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逸仙路1321弄逸仙一村80号甲二楼。
获取方式:现场审核通过后现场获取。工本费1000元/本,获取文件后不退。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现场验证: 1、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2、资质证书。3、“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页面的截图,或信用报告。要求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4、法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需携带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现场审核,身份证需携带原件核验后返还)。
供应商须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将被拒绝。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09:30(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另行通知(以实际抽取专家时间为准)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逸仙路1321弄逸仙一村80号甲二楼。
2、磋商地点: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逸仙路1321弄逸仙一村80号甲二楼。
六、发布媒体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沪太路6655号
联系人:何老师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煦稼建筑工程咨询中心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逸仙路1321弄逸仙一村80号甲二楼
联系人:姜筱雨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