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2025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外置外运项目 JSZC-320612-NTJD-C2025-0008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5-09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12-NTJD-C2025-0008
项目名称: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2025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外置外运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70万元,最终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
分夏秋两季将东社镇******居******居设立秸秆临时堆放点3-4个)的秸秆收运打捆并外运外置。(详细内容见本采购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夏季5月开始至8月底前清理完成,秋季11月开始至12月底前清理完成,每次清运开始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3.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5.供应商提供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依法免除的证明;(注 :委托代理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中小企业声明函 ;
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 );
12.监狱企业证明函(如符合监狱企业的需提供 );
13.供应商依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为列明行业。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5-09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上传至苏采云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5-05-09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开标大厅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磋商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磋商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磋商保证金执行。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制作人或项目磋商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80号3栋2楼
联系人:纪女士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女士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