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现对荔湾区大坦沙AL******地块A1栋住宅、商场、文化站项目第三方监测进行公开比选,并有权从响应人中评定一家单位作为项目业务承包人。
一、承包内容:
荔湾区大坦沙AL******地块A1栋住宅、商场、文化站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为9183.41平方米,容积率约为1.98,计容面积约为18191.92平米,总建筑面积约为20524.5平方米,其中:高层住宅25层,建筑高度约为80米,建筑面积约为13660.27平方米;商业4056.25平方米,文化站建筑面积约为2155.9平方米,公厕52.1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为600平方米。项目地块内现有220KVA及110KVA高压线通过,本项目需完成高压线迁改后方可实施,具体迁改时间以供电部门完成时间为准。本项目基坑安全等级为一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注:以上数据仅基于现有资料提供,后续以发包人确认的方案为准。)
本项目包含基坑监测(含周边建筑物及管线等)、建筑物主体结构沉降观测、高大支模监测及地铁隧道监测等,以及相关服务工作;
相关服务工作:************建设局关于加强房屋******建设局的规定,开通基坑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账号,配备能实时上传监测数据的相关仪器设备,并具备将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广州市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能力及经验。
******委员会关于启用高大******建设局的规定,开通高大模板自动化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账号,配备能实时上传监测数据的相关仪器设备,并具备将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广州市高大模板实时监测管理平台的能力及经验。
③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和建筑物主体沉降观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项目竣工验收和在城建档案馆备案;
④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响应人需在响应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⑤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如需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响应人需在响应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江工 联系电话:******
三、项目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四、公开比选控制价:含税控制总价为人民币 401,435.00元。
含税分项控制价:
序号 |
监测项目 |
控制价含税金额(元) |
1 |
基坑监测(除2、3、4项以外的其他监测项目) |
230,933.00 |
2 |
地铁隧道监测 |
149,032.00 |
3 |
高大支模监测 |
16,460.00 |
4 |
建筑物主体结构沉降监测 |
5,010.00 |
5 |
合计 |
401,435.00 |
五、承包方式:
单价包干,详见报价表。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发布比选公告、登记及获取比选文件: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5日23时59分。
注:比选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登记及获取比选文件开始时间(含本日):2025年4月3日17时00分
登记及获取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含本日):2025年4月15日23时59分
登记地点:在城轨采购网(******)完成在线登记。响应人登记前须在城轨采购网完成注册并加盟(具体详见城轨采购网注册及加盟相关指引)。
注:公告发布日期可以与登记及获取比选文件时间重合,如登记及获取比选文件截止日期为节假日的,应当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如登记参加公开比选的申请人数量少于三家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发包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登记时间。
八、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开启响应文件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 4 月 16 日上午9时整
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及比选评审时间2025年 4 月 16 日上午9时整
九、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白云区金园路1号云胜广场B1座3-302室
十、响应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响应人持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2、响应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①、②、③之一工程勘察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响应人参与响应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响应人代表被授权有效。(响应文件中附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如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中还需有比选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5、响应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未因检(监)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监)测数据、出具虚假检(监)测报告被各级建设、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响应人声明》中承诺)。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有限公司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名单详见附件一)。
8、响应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具体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为准)。
十一、潜在响应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及公开比选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发包人书面提出:
******有限公司房地产事业总部
异议受理电话:******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
******有限公司法律合约部
投诉受理电话:******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
******有限公司网站“******”和城轨采购网“******”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城轨采购网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城轨采购网为准。
******有限公司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
|
序号 |
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
1 |
******有限公司 |
2 |
******有限公司 |
3 |
******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4 |
******有限公司 |
5 |
******有限公司 |
6 |
******有限公司 |
7 |
******有限公司 |
8 |
******有限公司 |
9 |
******有限公司 |
10 |
******有限公司 |
11 |
广州市海珠区大自然摄影冲印部 |
12 |
******有限公司 |
13 |
******有限公司 |
14 |
******有限公司 |
15 |
******有限公司 |
16 |
******有限公司 |
17 |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18 |
******有限责任公司 |
19 |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20 |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21 |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22 |
******有限公司 |
23 |
项目经理李凯(建造师注册编号:沪************) |
24 |
总监理工程师易俊(监理工程师注册号:******) |
注:
1.比选评审当天应更新一次,评委小组评审时以当天最新名单为准。
附件二:
响应人声明
本比选项目发包人及比选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响应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响应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比选响应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比选响应资格,不向发包人或评审小组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响应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四、本公司已经对比选响应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响应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比选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六、本公司承诺,中选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七、******有限公司******集团限制投标和限制合作的。我司将放弃候选人、合同签订人资格。
八、本公司自比选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2023年)的1月1日起至比选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监)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监)测数据、出具虚假检(监)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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