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美科项目南侧支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优美科项目南侧支路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海虞镇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财政资金。******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优美科项目南侧支路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常熟市新材料产业园内,起于兴虞路,向北延伸至规划终点。
2.2 工程规模:道路全长约445米,红线宽度18米,铺设排水管最大管径DN1350,道路属于城市支路.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受监工程总造价约810万元。
2.3 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15日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24.93万元
2.6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7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2)拟承接本工程的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1)拟承接本工程的总监无在监工程,或者虽有在监工程,但已签合同不满2只。
3.8其它要求:
(1)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2)本工程申请人在记录之日起前三年内、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在记录之日起前五年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5年09月12日8:30至2025年09月18日16:00(北京时间) 。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熟分中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0月09日13:30(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的投标工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
6.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网上发布。
8.一般说明
8.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交易乙方”进行文件下载,在[招标公告-工程]页面上搜索项目,该项目[文件下载-交易文件下载]页面上下载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8.2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等信息均以“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8.3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8.4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CA:0512-******。
9.其他说明
9.1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度调整系数为:1.0;高程调整系数为 1.0 。
9.2根据行业管理部门相关文件规定,拟中标人须办理企业及投标人员核验,若拟中标人未能通过核验备案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9.3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9.4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9.5投标金额人民币:0.40万元,投标的形式:《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收款收据》。
9.6本工程中标人需配合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常熟市海虞镇盛虞大道1号
联系人:殷超
电话:0512-******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常熟市长江路15号
联系人:徐依君
电话:0512-******
11.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
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年09月12日 至2025年09月18日。
12.友情提示
12.1请各投标单位注意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驱动、招投标工具更新升级的通知》。
12.2本项目通过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二期)平台进行业务流程,详见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二期)试运行通知。
12.3请各投标单位注意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请各投标单位及时进行注册及信息管理,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12.4近期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因主体库里的部分内容无法同步,请各投标单位不使用主体库同步功能,改将主体库同步的材料按照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形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